教你科学合理的标化工作对照品

发布日期:2019-09-09 09:00

对照品和标准品作为药品开发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他们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检验的结果,药检所为此制定了严格的标化程序。本文就工作中常用到的自制工作对照品的标化进行阐述。

一、对照品的定义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

二、自制对照品标化总原则

对照品分两类,药检所标定的对照品和自制对照品。若该药品药检所已有对照品应以其为基准测定含量。对于自制的对照品,标化总的原则是在原法定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对照质量标准要严于法定标准:可将主成份含量提高,有关物质的限度降低,其它项目可不变。一般不同用途要求的纯度不同:

(1)供含量测定用的(工作)对照品一般要求纯度不低于99.5%;

(2)仅供薄层鉴别用的(工作)对照品一般要求纯度不低于90.0%;

(3)仅供红外鉴别用的(工作)对照品一般要求纯度不低于98.0%;

(4)仅供有关物质检查用的(工作)对照品一般要求纯度不低于90.0%。

三、工作对照品的标定过程

3.1有法定对照品时

通常双人进行标定。每人各称取一份法定对照品,三份样品进行测定。系统适应性应符合要求,同一人含量结果的RSD应不大于0.5%,不同人的含量结果平均值的相对偏差应不大于0.3%,平均后作为标定结果。

3.2无法定对照品时

3.2.1当无法定对照品时,首先参照国内外药典和merk、Index等相关资料,确定需要标化的项目。利用一批精制的原料药先来全套谱图测定,通过元素分析、IR、UV、MS、NMR等光谱分析、X-射线衍射分析,热分析等手段确定其化学结构、晶型、水分等。

杂质工作对照品相对简单,一般要求进行MS、NMR的分析,确定基本的结构即可。

3.2.2 通常一般项目包括:水分含量、残留溶剂、无机杂质、有关物质、纯度、熔点。

3.2.3标化方法

纯度测定方法首选用色谱法(gc或hplc),选择紫外波长需考虑对照品中杂质以及主化合物的吸收强弱,同时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其它适宜方法检测HPLC法的色谱峰纯度;并采用两种以上不同分离机理或不同色谱条件并经验证的色谱方法相互验证比较(如色谱法和滴定法比较标定的结果)。实验操作同样双人标定。

滴定法:选择合适的滴定方法跟待标物定量反应,计算滴定度从而得出组分含量。双人,每人滴定3份样品,不要忘记折水或干燥失重。

3.2.4每个平行样结果都必须符合己确立的指标时才允许放行。根据两种测定结果分析合理性后,确定对照品的纯度及含量标化方法。此时,总平均值可用作自制对照品的纯度值。

3.3对于其他类型工作对照品(鉴别、薄层、红外及杂质工作对照品等),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标化,含量平行操作2次。

3.4 有效期的制定

对于含量测定用工作对照品的有效期,一般先暂定为24个月,在暂定的效期内,每6个月复测含量,若含量与第一次标定时比较,变化在规定范围内,则继续用初始的含量结果进行计算;若超标,暂时使用该次复标时的含量结果进行分析计算;但之后应按质量标准重新进行标定,并给予更短的有效期和复标日期(如3个月);若在暂定的24个月有效期内复标的含量值均符合要求,则可放宽工作对照品有效期至30个月,并在第30个月继续含量复标,直至36个月。

到此,一个对照品的标定基本完成,保存在规定的容器中,按要求做好标签即可暂时告一段落了。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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